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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卜寨村的贞节烈女
文章作者:高国彬             发表时间:2011.6.20

义卜寨村的贞节烈女
高国彬


   按照封建社会的礼教,妇女不失身、不改嫁的道德行为,称为贞节。
  贞洁观由来已久,据史料记载,始于秦而兴于汉。公元前五十八年,汉宣帝诏赐贞妇顺女帛,开了旌表贞节女人的先河。到了明朝,明太祖年间下了一道诏令:“民间寡妇,三十以前亡夫守制,五十以后不改节者,旌表门闾。除免本家差役,还令巡发督学,每年上报。大者赐祠祀,次者树牌坊。”其形式竟然与功名制度类似,其结果出现了不惜一切的“立节垂名”的女人不计其数。
  在封建社会,妇女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。由于受到封建礼教“三从四德”的束缚,即:在家从父,出嫁从夫,夫死从子;妇德、妇言、妇容、妇功。这完全捆绑了她们的手脚,也禁锢了她们的心灵。还倡导“饿死事小,失节事大”的理念,并以此作为衡量妇女是否贞节的尺度。
  在中国的历代史志中,都把贞节烈女作为重要的一章书写。以义卜寨村为例,当时只有几百人的村庄,对贞节烈女,在中华民国十八年(1929年)编撰的《临榆县志》中就有详细的记载。:
  王氏,义卜寨孙永兰妻,王顺女,年二十八夫亡,无子,自矢坚贞,现年六十四岁
  韩氏,义卜寨陈景和妻,韩瑞女,年二十五夫亡,贫苦自守,现年五十七岁。
  详见《临榆县志》卷二十三·事实篇·烈女下。
  随着社会的变迁,过去的封建礼教,早已被历史所摈弃,套在她们身上的枷锁彻底砸烂,妇女真正得到了解放,做到男女平等,在社会主义建设中,发挥着重要的作用。
  今天谈及的“贞节烈女”只能是对历史的回顾,说明本村曾经发生过的事情。至于发生在谁家?也无需考证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6月19日


《临榆县志》页面  点红点者为义卜寨村烈女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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