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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赶脚的人  
       文章作者:高国彬            发表时间:2010.12.20

      赶脚的人
       高国彬

  近日看博陵先生到涞源县旅游的文章,阅后倒使我想起了一桩往事。那是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期,我曾经到过河北省的易县、涞源等地,有一件事情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,至今难以忘怀。
  解放初期,大批的农村人员来到城市,有的是进城干部,还有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,从乡下来城市工作的年轻人,这部分人员当时都成了单位的骨干力量。进城的人员则被安排到重要的工作岗位,负责领导工作。新来的人员有的作为后备干部,准备提拔使用。但是,对这些人的出身历史,都全然不知,需要进行审核。于是党委组织部门决定,凡是目前在领导岗位上的干部,或者要提拔使用的干部,都要进行一次政审。这时单位把我从原来的工作岗位上抽调出来,进行这项工作。
  当时到天津市工作的人员,大部分来至河北省农村。这就要到农村进行逐人的调查,因此,我跑遍了河北省的大部分农村,其中就有易县、涞源等县。记得1955年冬,我到涞源县,这里地处太行山区,往农村去都是乡间小道,只能徒步行走。有一次,所到的一个村庄,需要绕过几座山,方能到达,人生地不熟,这可难为我们了。经与县招待所人员了解,可以雇个“赶脚的”。
  何谓“赶脚”?就是农民在农闲时间,为了增加经济收入,牵着自家的毛驴,充当运输工具,或载人、或驮货物,按照路程的远近,收取一定的费用。在交通发达的城镇或驿站,还有专门从事这项职业的人员。
  我们按照人家的指点,雇来了一位“赶脚的”。此人已有五十多岁,牵着毛驴就上路了。当时我才是二十来岁的青年,开始骑在驴背上,让五十多岁的人在后面跟着走,心里过意不去。于是我提出两个人轮流换着骑驴,他说:“你们花了钱了,这驴就是给你骑的”。他又怕换着骑驴我们少付费用,因为路途较远,到达目的地还需要给驴添加草料,也需要花钱。我爽快的告诉他:“决不少给钱,到达目的地的牲畜的草料钱我们花。” “赶脚的”听后特别高兴,于是真的轮换着骑驴了。这样做的结果是加快了步伐,使我的心也感到踏实。还提前到达目的地,完成了任务。
  我们住在县里,每天都要到农村去,不是怕走路的劳累,而是道路不熟,又得翻山越岭,缺乏的是向导,这样就经常雇用他的驴。有一天,我由于饮食不当,吃了牛肉又吃柿子,造成消化不良,腹部疼痛。“赶脚的”发现后主动帮我找医生,为我医治,还来招待所进行照顾。一个素不相识的人,他那样的热情周到,使我万分的感动。他那忠厚、善良的纯朴感情,使我难以忘怀。之后,我每次来到这里,都去看望他,方知他的大名叫“张万福”,我们成为了真正的朋友。
  时间已经过去了五十五年,“赶脚的”的行业,早已退出了历史舞台,今天所取代的宽敞的马路,疾驶的汽车,而且公路已经是做到“村村通”了。
  “赶脚的”人,已经成为我们脑海中的一种记忆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0年12月19日
    说明:插图来至网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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